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
国际热评:中澳相向而行方能互利共赢******
中新网北京1月17日电(张乃月) 近日,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公开表示,澳方将致力于发展与中国的关系,力求全面恢复与其最大出口市场中国之间的贸易,“继续发展更积极的关系符合两国的利益”。
资料图: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。阿尔巴尼斯此言务实,2009年以来,中国一直是澳货物贸易第一伙伴国;2021年,两国贸易额超2000亿美元,占澳当年进出口贸易总额三分之一。澳方为中国提供矿产、能源,中国则是澳方有竞争力的商品供应国。数据和事实表明,两国经贸发展迅速且高度互补,合则两利、斗则俱伤。
过去两年中,中澳关系走了一些弯路,但转机或许就在前方。2022年两国迎来建交50周年,领导人会晤和外长会谈相继进行,同意恢复多领域对话沟通。
俗话说“行要好伴,住要好邻”,中澳既是搬不走的海洋邻居,又是交往了半世纪的“老相知”,讲信修睦、相向而行,两国关系才能重返正道,互利共赢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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